農保最新法規-持有滿15年,未滿減半發放,前三年居住天數

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七月十六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10300105341  號
令修正公布第 3  條條文


第 3 條  本條例所稱老年農民,應符合下列各款資格條件:
        一、年滿六十五歲國民,在國內設有戶籍,且於最近三年內每年居住超過
            一百八十三日者。
        二、申領時參加農民健康保險之農民且加保年資合計十五年以上者,
            或已領取勞工保險老年給付之漁會甲類會員且會員年資合計十五年
            以上者  。
    於本條例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六月二十七日修正之本條文施行前已參加農
    民健康保險,且持續加保,於申領時加保年資合計六個月以上未滿十五年
    者,其老年農民之資格條件不受前項第二款限制,並依第四條第一項規定
    金額減半發給福利津貼。
    已領取福利津貼之老年農民,於本條例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六月二十七日
    修正之本條文施行後,未符第一項第一款所定條件之一者,停止發給福利
    津貼至其原因消失之當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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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快速解析
 1:辦理農保,要申領,老農津貼,應在50歲前就要取得農地與農保資格
 2:現行已有農保資格者,滿65歲要申領時,必須看是否加入滿15年,否則減半發放
 3:申領人要年滿65歲 且最近三年每年要居住國內滿 183天!(六個月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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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保專題]老農津貼 投保15年才可領

【綜合報導】為杜絕假農民也可領到老農津貼,立院昨三讀通過《老年農民福利津貼暫行條例》修正案,將申領老農津貼應參加農民保險年資,由現行6個月提高到15年。農委會說,未來15年共可替國庫省下463億元。農委會主委陳保基說,這是老農津貼實施20年來首次重大修正,可真正照顧老農,未來農民福利也能與國民年金接軌。

但綠委陳其邁質疑,台灣平均農民年齡是65歲,修法延長至15年,「難道他們要等到80歲才能領老農津貼嗎?」但也有農民肯定修法,畢竟務農非短期可獲利,要務農者要下定決心! 

 

每年編列500多億

《老農津貼暫行條例》1995年開始實施,老農津貼從開始的每月3000元,一路加碼到7000元。隨著農業人口老化,津貼支出日漸龐大,農委會每年要編列500多億元支應。因老農津貼申請門檻低,連短暫務農者都可領,監院兩度提案糾正。農委會今年初提案修法,要拉高請領門檻。
農委會主委陳保基強調,《暫行條例》是不公不義的法案,只要有0.1公頃地、投保農保6個月後,年滿65歲即可月領7000元,導致花費龐大資源,卻無法照顧真農民。但因在野立委質疑拉高門檻恐傷及務農但投保年資不足的農民,杯葛法案審查。 

年資未滿領半額

為推動修法,臨時會前陳保基拜會立法院長王金平,王表態支持,還說「一些穿高跟鞋、開賓士,都領老農津貼。」馬英九總統也在周三中常會呼籲「盡快撥亂反正,將不公平制度改變過來。」
立院昨表決後完成修法,未來要請領老農津貼者,要在台有戶籍、年滿65歲,且最近3年內每年在台居住逾183日,申領時農保年資須15年以上。
陳保基說,已領津貼者不受影響,但昨修法前已加入農保、未滿65歲者,未來年滿65歲時若農保年資未滿15年,就只能先領半數津貼,直到年資達15年才能領全額津貼。 

「農保年資太長」

彰化70多歲農民張崑曌(音同「志」)說,「當然贊成修法!有些假農民買一塊農地,半年後就能領一樣的錢,太不公平。」台中市霧峰區農會總幹事黃景建卻說,農保年資15年太長了,假設從50歲開始務農,得做到65歲才能領,體力恐難負荷。 

老農津貼制度演變

1995/05/31
.制訂《老年農民福利津貼暫行條例》,明訂符合資格的老年農民月領3000元老農津貼
2003/12/17
.立院修《暫行條例》,老農津貼調漲1000元,月領4000元
2005/12/13
.立院修《暫行條例》,老農津貼調漲1000元,月領5000元
2007/07/20
.立院修《暫行條例》,老農津貼調漲1000元,月領6000元
2011/12/02
.立院修《暫行條例》,老農津貼調漲1000元,月領7000元,但設排富條款,農業外所得年逾50萬、土地與房屋不動產超過500萬者,不得領取
2014/06/27
.立院修《暫行條例》,老農津貼維持7000元,但此次修法實行後才加入農保者需投保滿15年才可領取全額津貼
資料來源:《蘋果》採訪整理